第一条 资助方式
学生科研项目采取前期资助与评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 第二条 项目的申报
1、申报对象: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。
2、申报要求: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。鼓励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,鼓励跨学科协作研究项目的申请;鼓励以制作和调查为主的项目的申报。
3、申报程序:学生科研项目每年定期申请一次,一般在3月进行,项目负责人填写“西华大学‘西华杯’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申报书”,经一名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教师、科研人员书面推荐,所在院系科研主管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后,统一报校团委。推荐人原则上作为该项目的指导教师。
第三条 立项与资助
校团委会同科研处、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正式立项后,核定并拨付项目资助经费,按项目不同分5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三档进行资助。资助金分两次支付:项目一旦被学校确定资助即首付50%,项目完成检查合格后再划分余下的50%。若项目检查不合格,学校将不再划拨余下的50%,并追回已付的50%。
第四条 经费的管理
1、学生申请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,完成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表决表,并由分团委书记汇总后,及时到学校计财处报销有关费用。
2、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原则,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项目的运作本身,不得用于项目人员的津贴、招待等方面。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:科研项目所需书刊资料购置费、调研费、印刷费及必要的原材料辅助费等。
第五条 结题与发奖
1 、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-8 个。项目完成后,负责人应及时填写《 西华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表》
,随同项目研究(调研)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实物作品,以及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一并报送校团委。
2
、项目结题:校团委收到结题材料后,会同科研处、教务处及时组织专家统一鉴定验收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,须向校团委提出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,经校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。对验收合格的项目,有学校颁发“
西华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证书” ;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,团队成员下一年度内均不得申请。
3、项目评奖:校团委会同科研处、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,评选出优秀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,学校给予颁发“西华大学学生优秀科研项目奖励证书”。
4、优秀科研项目可推荐参加校学生科研科创竞赛;科研科创成果可申请测评加分。 |